公告通知
招标通知
《专项法律服务公招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8340
《专项法律服务公招公告》
我司与攀枝花普隆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标的金额约人民币1.22亿元,拟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诉讼事务。依据《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邀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参与招标,代理上述法律事务。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处罚或行业处分; 3.在成都市设立有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在成都地区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为25及以上。 4.至少指派三名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一名律师执业年限在十五年以上,且在最近五年内有过类似案件胜诉经验(标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 5.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6.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7.不存在以下情形: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整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8. 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1、有意向合作者请与我司以下联系人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查阅书面资料,并先行提交我司要求的《承诺书》(详附件)。 2、按照案件分析、代理方案、代理费报价、中介机构规模和同类业绩等几个方面准备书面人投标材料。 3、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7:00点前将比选材料密封提供至我司运营管理部。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附件:承诺书 承诺书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官网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专项法律服务公招公告》,我所有意向参与公告中提及代理事务的招标事宜。无论我所最终是否中选,是否与贵司签订合同,我所均向贵司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贵司组织的比选事务,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3、未经贵司许可,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贵司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比选、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4、完全响应贵司比选文件条件要求,未响应贵司比选文件要求的,同意贵司单方面作废标或解除代理合同处理。 二、严格遵守律所、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参与比选过程中所获取的贵司商业信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和泄露。 三、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所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贵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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